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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偷的诉求揭开湖南株洲某领导的面纱 被盗手表价值14万 株洲市委书记:正在按合法渠道办理

发布于:2020-12-16 被浏览:2293次

昨日,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一名官员家中四只名表被盗、外汇现钞被盗的消息引起关注。

12月16日,上游新闻记者(微信号:尚云新闻)多方证实,被盗官员为天元区主要领导人周某某。

“我刚刚得知此事,一切都在按照法律程序处理。”16日下午,株洲市委书记毛腾飞向上游记者介绍了相关采访事宜,并建议记者与株洲市委宣传部联系。

根据记者从裁判文书网获得的李冯盗窃案一审判决,2020年4月30日上午8时,被告李冯从株洲市天元区某花园后面进入小区,通过攀爬等手段进入某花园1号别墅后院。被告李冯在别墅内盗窃了一只国际捕鲸委员会手表、一只布兰卡皮恩手表、一只卡地亚手表、一只博乐手表以及6402美元、14000港元和15万元人民币。

盗窃发生后,李冯骑摩托车逃离现场。2020年5月2日,株洲市公安局天元分局在李冯的住所将他逮捕,搜查了他的住所和车辆,发现了4块被盗手表和被盗现金,分别为人民币59,800元、港币14,000元和美元6,402元。经鉴定,这四只被盗手表的总价值为14万元,在李冯被盗财产的总价值约为35万元。

法院发现,部分赃物已被公安机关追回并返还给被害人,被告家属主动退还被害人剩余经济损失。被害人朱(周之妻)对盗窃案表示理解。被告李冯在审判中如实供认了自己的罪行,并自愿认罪。

被害人签署的谅解书。图片的图片来源/回应者

2020年9月27日,天元区法院一审判决:李冯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40万元。被告李冯向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20年11月16日,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二审认定的事实和证据与一审认定的事实和证据相同,作出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维持原判。图片的图片来源/回应者

据知情人士透露,被盗小区是株洲市天元区珠江花园小区,是当地的豪华别墅区。16日下午,记者致电案件受害者周,周称正在开会,随即挂断电话。记者去短信,没有得到回复。

上游记者肖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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