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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长期遭受家暴 元旦杀婆婆:会让老公更惨!

发布于:2020-12-20 被浏览:1935次

数据图

李隽(文中均为假名)特意将计划推迟了一天。

她的计划是杀人,目标是婆婆。丈夫常年的家暴和婆婆长期的人格侮辱是李娟心中的痛。为了加深丈夫的痛苦,她决定在元旦杀死婆婆。

李娟完成了她的计划。近日,李娟故意杀人案一审判决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公布。

生活在新疆的李娟,早就对婆家不满,预谋杀害婆婆王丽。李娟原计划2019年12月30日在家杀死婆婆,但她改变主意,决定推迟一天作案,于2020年1月1日作案。李娟认为,这样可以让丈夫和家人感受到节日失去亲人的痛苦。

1月1日16时许,李娟用存放在厨房的小刀刺伤婆婆颈部,导致婆婆当场死亡。

医学尸检发现,王力因气管破裂、异物堵塞失血过多窒息死亡。李娟的丈夫于2020年3月30日向阜康市公安局报案。李娟当天在家被公安机关逮捕并绳之以法。

经鉴定,李娟是有限刑事责任人。

李娟的辩护人认为,本案的起因是丈夫长期家暴,婆婆对其长期人格的侮辱。本案中,李娟的丈夫在事发三个月后主动报案,将李娟的住处告知公安机关,公安机关传唤了李娟。到案后符合自动投案的司法解释,应当认定为投案;李隽是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主动认罪,坦白处罚。综上,建议对李娟从轻处罚。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李娟构成故意杀人罪,应当依法从重处罚。李隽犯罪时刑事责任有限,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据其丈夫反映,李娟公安机关组织民警前往李娟母亲家中抓捕李娟,不符合自首条件。到案后,她可以如实交代、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但不构成自首。本案系家庭矛盾所致,可酌情从轻处罚。一审认定李娟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

潇湘晨报记者周灵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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