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殴打执法民警 殴打交警执勤亭 内蒙古这一批涉黑组织被判刑 首犯被判有期徒刑24年

发布于:2020-12-15 被浏览:2575次

12月15日上午,乌兰察布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包括韩军在内的13名被告人公开宣判,罪名是组织、领导和参加黑社会组织、聚众斗殴、寻衅滋事。韩军、王均明、李俊等11名被告人,因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寻衅滋事、聚众滋事、妨碍公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4年至3年,其中韩军被判处有期徒刑24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两名被告分别因犯开设赌场罪和非法拘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和一年五个月。

根据乌兰察布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自2003年起,被告人先后在集宁区、商都县网罗、拉拢被告人、宋佳、颜、于、等人。殴打执法民警,殴打交警值班室,聚众斗殴,任意殴打他人,逞强任性,破坏社会秩序,挑战法律权威,寻衅滋事,同时,帮助,颜,于,赌博,集资。2010年以来,一直依靠自己实际控制下的酒店,以招聘员工的名义,招募、李小龙、秦、韩光祖等人为其工作,并在、李小龙等人的帮助下,放贷、勒索。利用巨大的经济利益,扩大黑社会组织规模,在、秦、韩光祖等人的帮助下,制造事端,殴打、拘禁他人,造成危害的。

在公开宣判日,约有100人参加了宣判,其中包括NPC代表、CPPCC成员、一些被告的亲属和各界人士。

潇湘晨报乌兰察布市综合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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